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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2016-05-04 09:14   审核人: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提升研究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第12号令)、《东北大学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东北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东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寝室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重视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提高对研究生安全教育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将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日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与管理,同时与学校各部门、有关团体或组织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与能力。

二、           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安全教育的责任,明确研究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应成立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遇到校园安全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理。所在学院(部)应立即向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并协同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从关心、爱护研究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引导研究生保护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履行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义务和职责。

三、           完善制度,落实到位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具体实习、实验的安全操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实验操作、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等容易造成安全事件的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学院(部)、重点实验室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和研究生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到年级、班级和寝室。

四、           形式多样,注重效果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结合自身特色与优势,开展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如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演讲、舞台剧等形式,利用团日、班会、年级大会、实验室汇报会等日常教育载体,采用教育宣传周、主题教育月等专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研究生安全教育务必覆盖到每名研究生。坚持常态化、持久化、固态化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能力。

要进一步调动各种有利资源,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生工作干部、学生干部等教育管理工作者要深入到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和实践中,全方位、立体化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应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及青年人的特点,从研究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学习和活动中,特别是在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举办大型活动及节假日前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研究生,未雨绸缪。同时,注重教育效果,做好教育记录,及时反馈。

五、           研究生自我安全教育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研究生在日常教学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谨防电信诈骗、传销组织等;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研究生组织校内集体活动,需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认真审查后,于活动开始前三天予以批准,并报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备案。条件不具备时,不予批准。

研究生组织校外集体活动,需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主管领导要对活动的时间、场所、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交通情况、活动组织者、安全责任人等进行认真审查,条件具备后,方可签字同意,并报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备案。各学院(部)要严格管理,条件不具备时,不予批准。

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寝室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寝室的安全和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研究生应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           重大节日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在国庆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及寒暑假前,积极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做好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教育研究生远离“黄、赌、毒”,不到安全事件多发的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并做好留校、出行研究生的统计工作,节日过后第一时间掌握研究生的返校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汇报。

将节假日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每名研究生安安全全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七、           寝室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寝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东北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东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寝室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寝室防火、防盗、防骗意识,提升寝室危险处置意识与能力,适时开展寝室安全演习。

八、           实习(验)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习(验)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究生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知识。要科学安排学生实习(验),严格落实学生实习(验)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实习(验)单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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